1.信用风险的含义
信用风险与信用活动相伴而生,只要有信用活动就会有信用缺失,因此也就产生了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信用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偿付责任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又被称为违约风险、失信风险。在信用交易中,如果一方有意欺骗对方,或者从交易起始就未准备履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就属于主观违约风险。这种由恶意欺骗、道德缺失引起的风险,又称为道德信用风险。对不属于主观恶意,而是因为其他种种诸如经济周期变化、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非主观原因无法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风险,属于非主观违约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的成因
(1)信息不对称。在经济活动中,受信者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及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者则较难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企业诚信文化等“私有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其中必然存在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合约签订之前,可能会产生信用市场交易中的逆向选择,由此导致信用风险;信用合约签订之后,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发生道德风险行为,同样会导致信用风险。
(2)法律不健全。经济主体的违约概率取决于违约成本,当违约的预期收益超过守信成本或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收益时,经营者容易选择违约,给交易对手带来信用风险。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违约者,没有配套的惩戒机制来加大违约成本,打击失信行为,就不能保护和激励守信者。
(3)信用观念淡薄。经济利益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人们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发生了各种失信行为。社会价值观的重大变化更重视经济的发展,忽视了对人们信用意识和商业道德的教育,信用文化整体缺失,失信者得到了社会的宽容则更容易变本加厉,这一错误行为得到了放大和扩散,导致了更多信用风险的发生。
(4)宏观经济因素。信用风险是随着宏观经济的波动而变化的,当经济扩张时,总需求上升,企业的盈利水平上升,导致偿还能力增强,违约概率下降,信用风险减少;反之,经济衰退时信用风险加大。